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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出人命啦!”诸城男子报警,警方赶到现场却发现......

2017-07-11 诸城公安

▌来源:诸城公安,转载请在显著位置注明来源 

 

“这里出人命了!”7月1日15时47分许,诸城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到一男子报警称:石桥子某村出了命案!当接警员进一步询问时,报警男子未提供现场具体情况。


接报后,诸城警方立即启动重大警情处置预案,指令刑警大队、石桥子派出所立即赶赴案发现场进行处置。


  到达石桥子某村后,民警经过搜索现场,并未发现有打架及人员伤亡的警情发生。民警多次拨打报警男子电话,但报警男子一直未接。继续拨打时,民警发现对方已将民警的手机号码拉黑


经走访知情的村民,民警了解到,当天下午该村曾有人吵架。一男子骑三轮车经过本村时,将本村的一位村民车上的土豆剐蹭掉在了地上,双方为此叨叨了起来。但双方之后都离开了现场,并没有发生打架或人员伤亡的情况


综合以上情况,民警认定报警人涉嫌谎报警情


随后,民警经过走访调查,最终确定了报警男子的身份,系邻村的36岁男子王某。当天17时许,民警来到王某家中,发现其家门紧锁,王某已不知去向。经过长时间蹲守,7月7日,民警最终将王某抓获,并依法传唤到公安机关。


王某对自己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经查,7月1日14时30分许,王某骑三轮车途径诸城市石桥子镇某村时,与该村一村民放在路边一辆平盘车发生剐蹭,平盘车上的两袋土豆掉在了地上。对方要求王某将土豆重新装到车上,王某趁酒劲与对方发生争执。争吵过程中,王某拨打110谎称发生命案,要求出警处置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第(一)项之规定,目前,王某已被行政拘留5日。


嫌疑人王某接受询问

警方提醒:谎报警情属于违法行为,虚假警情不但影响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,还会占用有限的公共资源,浪费警力,使真正处于危急状况的人不能及时得到救助。在报警时不得夸大歪曲事实,以免误导警方。对谎报警情及骚扰110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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